周振毅律师亲办案例
行贿后的改罪
来源:周振毅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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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夏,河北籍齐某因行贿罪被衡水市检察机关刑事拘留,后被指控犯行贿罪而诉至法院。

原来,2010年至2015年间,齐某为经营、维系其医疗生意,向河南某地的医务相关人员输送巨额经济利益,后案发。

周振毅律师接受委托后,认真研判案情、分析界定涉案主体及法律关系,在公开庭审前后,均向法院递交了明确、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。2017年3月底,齐某被桃城区人民法院改变指控的行贿罪名,一审判处其对单位行贿罪、缓刑。

现代社会的法治越来越完善和无处不在,她限制也保护着我们前进的步伐,在广泛适用法律的同时,精准、贴切的目标同样是法律专业人士的不懈和不变追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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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振毅律师合伙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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胜利路育才街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周振毅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11*********5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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